我公司总部在国内,子公司在海外已纳税,还需向国内再缴税吗?

2024-12-03 0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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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境外所得税抵免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税法规定:纳税人来源于我国境外的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但抵免限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按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限额抵免法
1.限额抵免的计算方法--分国不分项
税收抵免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的所得额÷境内、境外所得总额)
公式运用中注意的问题:
(1)要用所得税额(税前利润),若从国外分回的是税后利润,需换算为税前利润,换算方法:
所得额=(分回利润+国外已纳税款)
或所得额=分回利润÷(1-某外国所得税税率)
(2)计算应纳税总额时的税率均为33%法定税率
(3)公式简化为:税收抵免限额=境外某国所得×33%
2.限额抵免方法:
境外已纳税款与扣除限额比较,二者中的较小者,从汇总纳税的应纳税总额中扣减

一般来说,如果国外的所得税率低于33%,即需要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