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全险,撞死人了怎么赔

如上,保险公司理赔多少
2024-10-28 16: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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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交纳了全险,在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者死亡,驾驶人非主观故意,且没有肇事逃逸或酒驾等违法行为,保险公司根据其造成的损失来进行赔偿。赔偿金额根据双方的责任划分来进行理赔,超出赔偿金额的由责任方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扩展资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回答2:

全险车撞死人事故处理及办理保险索赔程序:

一、报案

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提醒: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除非事发地段比较荒凉或者无车经过,尽量不挪动事故车。因为如果用事故车将伤者送往医院,将造成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二、现场处理

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暂扣事故车辆、当事司机《驾驶证》和事故车辆《行驶证》。一般情况下,交警处理的事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无需再到现场查勘。

扩展资料:

不理赔情形:

1、收费停车场丢车

一般情况下,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者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不负责赔付。因为保险公司认为放收费停车场所的车辆,停车场有责任保管车辆而保险公司不必负责。

因此,遇到这种丢车情况,投保人不必再去找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即使找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也是不会负责任的,而是应尽快争取时间,让保管车辆不善,造成车辆丢失的保管人来负责赔偿。

2、驾驶员故意事故

根据保险条款规定,驾驶员的故意行为属于责任免除范围,因此即使发生任何紧急状况,如果是驾驶员的蓄意行为造成事故,保险公司都不会负责赔付。

因此车主一定要遵守保险条款,否则还是自己吃亏,当然驾车者也不要心存侥幸心理,故意制造事故,这样不仅得不到赔偿,而且还会为自己扣上骗保的帽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全险




回答3:

首先由交强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剩余部分按事故比例由第三者险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由开车撞人一方承担。保险公司赔偿数额按投保的具体情况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拓展资料:

全险不理赔情形:

1、收费停车场丢车

一般情况下,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者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不负责赔付。因为保险公司认为放收费停车场所的车辆,停车场有责任保管车辆而保险公司不必负责。

因此,遇到这种丢车情况,投保人不必再去找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即使找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也是不会负责任的,而是应尽快争取时间,让保管车辆不善,造成车辆丢失的保管人来负责赔偿。

2、驾驶员故意事故

根据保险条款规定,驾驶员的故意行为属于责任免除范围,因此即使发生任何紧急状况,如果是驾驶员的蓄意行为造成事故,保险公司都不会负责赔付。

因此车主一定要遵守保险条款,否则还是自己吃亏,当然驾车者也不要心存侥幸心理,故意制造事故,这样不仅得不到赔偿,而且还会为自己扣上骗保的帽子。

3、车辆内物品丢失

根据保险产品中的保险范围规定,盗抢险的赔偿范围仅仅是车辆本身,而不包括车内的物品。如今保险公司对车里的物品多数都不承保,只有少数公司的财险产品可以承诺对车内的特殊物品进行赔偿。

因此投保人尽量不要将值钱的物品放在自己的汽车里面,应放在比较安全的地方或者随身携带,以免遭受不测,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财物损失。

4、车辆撞了自家人

第三者责任险只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第三方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

在第三者责任险的条款中规定,“第三者”的定义中,不包括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家庭成员以及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因此,驾车者如果不小心撞上了自家人,只好自认倒霉,因为这种情况是得不到保险公司赔付的。

5、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比较常见的有10多种情况,比如车灯或者倒车镜单独破损的不赔;把负全责的肇事人放跑的不赔;水深处强行打火导致发动机损坏的不赔;车辆修理期间造成的损失不赔;拖着没保交强险的车出事故的不赔;私自加装的设备不赔;被车上物品撞坏不赔;没经过定损直接修理的不赔;车辆零部件被盗的不赔等等。

此外,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驾照没年检的,保险公司也可以拒绝赔付。

全险百度百科 

回答4:

 首先由交强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剩余部分按事故比例由第三者险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由开车撞人一方承担。保险公司赔偿数额按投保的具体情况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回答5:

是车辆的全责吧?
首先由交强县来赔偿,应该是5万,然后看你的商业三者保险购买的保额是多少,10万或者20万,这个也可以赔给对方,如果对方还不罢休,对簿公堂,判决结果减去以上两部分就是要由车主承担的部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