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可以商量阿!当然也要看你有没有抚养孩子的能力。如果女方经济实力比你强,我看还是算了算了吧,他们毕竟跟妈妈生活习惯了,现在孩子正是叛逆期如果教育的不好会影响他的今后前途。希望你慎重考虑。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我的回答就是这个孩子理应是在女方家里的,男方不应该要回孩子的,,因为男方跟你就没抚养孩子,更美付出什么,,,回答完毕。。
男方可以要回孩子,但是孩子十七岁和十三岁了,会征求孩子的意见,男方要注意和孩子培养感情。
因为女方在婚生小孩,男方想以这个理由要回自己的小孩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特别是男方在和女方离婚后从没有付过散养费,没有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现在小孩大了又想要回来,这是不可能的。除非女方放弃,要不然男方是没有要回孩子的理由。
想多啦兄弟,这种情况就不要想要回来的事啦,尽自己的义务先,生活费给到十八岁,后面看个人经济情况。
都不是小孩子,离婚不要他们,现在要只能看你是不是真心的啦。不建议你起诉,纯粹是自取其辱。
女方再婚生子,那孩子跟后爹肯定一起好几年啦,怎么可能让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