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证券法第43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职期间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证券人员的父母属于“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同样属于违法。
可以炒!没规定\x0d\x0a证券法都给你般来了,自己看,最权威的 \x0d\x0a第四节 禁止的交易行为\x0d\x0a\x0d\x0a 第七十三条 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x0d\x0a\x0d\x0a 第七十四条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x0d\x0a\x0d\x0a (一)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x0d\x0a\x0d\x0a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x0d\x0a\x0d\x0a (三)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x0d\x0a\x0d\x0a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x0d\x0a\x0d\x0a (五)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x0d\x0a\x0d\x0a (六)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x0d\x0a\x0d\x0a (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
证券从业人员不能用自己父母的账户炒股。
传统上,法律禁止从业人员证券投资行为,目的是防止从业人员利用内幕消息牟取不正当利益,但对于从业人员未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证券投资活动是否一律禁止一直存在争议,而且一些从业人员通过各种方式规避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进行证券投资,查处难度很大。
《基金从业人员亲属股票投资报备管理的指导意见》,证明确提出基金从业人员的直系亲属在从事股票投资之前需要向基金公司上报,同时还需要在指定的证券公司开户。而此前的有关规定则只要求从业人员亲属应及时向公司报备其账户和买卖情况,并不得有利害冲突。
根据《基金从业人员亲属股票投资报备管理的指导意见》,“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要求从业人员在其亲属买卖股票及衍生品前向公司申报,经过公司审查批准后可在批准日当天进行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