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可不可以随便进入私人住宅搜查?

2024-11-06 08: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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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警察根据法定情形、法定程序可以进入私人住宅搜查,但肯定不能随便。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第一百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
  第一百三十六条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第一百三十七条 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

回答2: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7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由此可见,警察不可以随意检查公民的住宅,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否则就是违法搜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