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获对方赔偿,我还可要求工伤赔偿吗

2024-12-28 06: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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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符合工伤条件的,在获得肇事方赔偿之后,还可以享有医疗费用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规定,职工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还可以享有除医疗费用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回答2:

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回答3:

第三人造成工伤,是第三人赔偿,不能同时获得两份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回答4:

可以的
但不能得到双份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