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别人的钱放高利贷算不算犯法

2024-10-28 02: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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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借别人的钱放高利贷犯法,也不能向金融机构借款,然后再约定高利息借给第三人,从中赚取中间差额。这些都是不允许的,而且都是触犯刑法,处罚结果非常严重,虽然罪不至死,但也会影响一生。
法律分析
就一般而言,放高利贷不违法,因为这是属于民法的范畴。但是,借款时的所约定的高额利息,能否正常收取利息,那就得视情况而定。如果高利贷公司所约定的年利率为百分之15.3,就要谨慎了。超过的部分利息,是很有可能不能正常收回的。法律只是默认保护该项利益,但是出了状况,高利贷公司是无法通过正常的途径收取这部分利息的。因为法律剥夺了高利贷公司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权。换句话而言,借款者既可以选择向高利贷者支付高额的利息费,也可以选择不交。倘若超出36%,那就是违法我国的民法了。超出的那一部分高额利息费是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即不受法律保护。即使成功收取了,借款人也有权向法院主张,要求高利贷公司予以归还超出的部分。当然,还需要注意的是放高利贷的方式。如果方式不对,那就很可能涉及刑事问题。必须指出,选择放高利贷的,必须用自己的财产或者合法合规借亲朋好友的钱。假如是通过盗窃、抢劫、勒索、绑架等途径获取的金钱用来放贷,那自然就是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回答2:

1、民间借贷的利率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就可以认定为高利贷。债务人对属于高利贷的部分可以不还,债权人因此提起的还款请求也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本金和合理的利息是要偿还的。
2、由于高利贷引起的诉讼,时效2年,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适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
3、因为赌博等犯罪行为产生的高利贷属于恶债,可以拒绝偿还。如果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而产生的,夫妻双方要承担还款责任。即使夫妻离婚,债权人仍然可以向任何一方追讨。约定不承担债务的一方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另一方追讨。
4、刑法中没有关于放高利贷的罪名,但是在此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如故意伤害等按相应的罪名承担刑事责任。

回答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