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法律文书,到6204室开具《案款缴纳通知书》。
2.持《案款缴纳通知书》到一楼立案大厅银行窗口缴款。
(打电话58713670,提供案件号、姓名、身份证号,查询是否到账。)
1.持法律文书、诉讼费票据、身份证,在6204室外排队等候。
2.工作人员开具发款单。
3.领款人在发款单上签名,填身份证号、住址。并在签名处按手印(一式两联,均按手印)。
4.领款人持签好的发款单,找办案法官核单、签字。
5.领款人到6202房间,找庭长核单、签字。
6.领款人持单据,回6204室盖章。
7.领款人到院财务室(一楼立案大厅3号窗口)领取支票。
1.持法律文书、原始缴纳诉讼费的票据、身份证,在6204室外排队等候。
2.工作人员开具退费单。
3.退费人在退费单左侧中部签名、填身份证号。并在签名处按手印(一式三联,均按手印)。
4.退费人持签好的退费单,找办案法官核单、签字。
5.退费人到6202房间,找庭长核单、签字。
6.退费人持单据,回6204室盖章。
7.退费人到院财务室(一楼立案大厅3号窗口)领取支票。
1.付款回单复印件(并由付款方盖章确认)。
2.付款方开具的证明。样本如下: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我公司于20XX年XX月XX日向你院帐户汇款XXXX.XX元。
该款项在你院的案件号为(20XX)城XX字第XXXX号。
请你院协助我公司将该款项转发给该案当事人XXX。
XXXXXXXX保险公司青岛分公司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