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的概念范围相当广泛,按照国际电话电报咨询委员会(Consultative Committee on International Telephone and Telegraph,CCITT)的定义,媒体可以归类为:
(1)感觉媒体(perception medium):指直接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使人产生直接感觉的媒体。如引起听觉反应的声音,引起视觉反应的图像等。
(2)表示媒体(representation medium):指传输感觉媒体的中介媒体,即用于数据交换的编码。如图像编码(JPEG、MPEG)、文本编码(ASCII、GB2312)和声音编码等。
(3)表现媒体(presentation medium):指进行信息输入和输出的媒体。如键盘、鼠标、扫描仪、话筒、摄像机等为输入媒体;显示器、打印机、喇叭等为输出媒体。
(4)存储媒体(storage medium):指用于存储表示媒体的物理介质。如硬盘、软盘、磁盘、光盘、ROM及RAM等。
(5)传输媒体(transmission medium):指传输表示媒体的物理介质。如电缆、光缆、电磁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