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分析:
国外形势的影响,由于战败造成清朝统治者的恐慌,以及自持地大物博有情势洋人之心,利用一些小利来换取稳定的统治和外来势力的支持,这一点上也是由于国内形势造成。
国内形势的影响,由于统治的压榨,各地人们起义频繁。太平天国起义就是极大的威胁,同时造成清朝统治者不能不担心制衡,攘外必先安内。
统筹经济上影响,当时清朝的经济科技水平已经落后,同时入不敷出的现象很严重,可是统治者还是穷奢极欲,在战败之后自然就是想到偷安一隅,或许考虑了卧薪藏胆,但是自傲的心态和根本的劣根性造成这样的想法是实现不了。
综述来说:以上的影响就是清朝政府为何签署不平等条约的诱因。
历次的不平等条约:
1、第一次鸦片战争,1840
结果:清政府战败,中英签订《南京条约》。
影响:经过鸦片战争,中国的国门被打开,开始沦为列强的半殖民地。中英《南京条约》及其附件中所规定的五口通商、协定关税、自由贸易、片面最惠国待遇等条款,为英国等西方列强的对华经济扩张提供了便利。不过,这一时期中国的开放还仅限于东南沿海地区。
2、第二次鸦片战争,1856
结果:清政府被迫与列强签订《天津条约》、《爱珲条约》、《北京条约》。
影响:通过这些条约,汉口、牛庄、天津等内地和北方城市被开放成为商埠;条约还规定外国军舰和商船可以在长江各口岸自由航行。外国人可以到内地游历、经商、传教。这样,列强的在华利益进一步扩张,从东南沿海地区深入到内地和北方地区。俄国趁火打劫,利用第二次鸦片战争大肆侵吞中国北方150多万平方公里的领土。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程度加深,中外反动势力勾结,共同镇压中国革命。
3、中法战争,1884
“法国不胜而胜,中国不败而败。”
1885年5月13日,清政府任命李鸿章为谈判代表,与法国政府代表、驻华公使巴德诺在天津开始谈判中法正式条约。6月9日,在天津签订《中法会订越南条约》,即《越南条款》或《中法新约》,又称《李巴条约》,共十款,主要内容是:清政府承认法国对越南的保护权,承认法国与越南订立的条约;中越陆路交界开放贸易,中国边界内开辟两个通商口岸,“所运货物,进出云南、广西边界应纳各税,照现在通商税则较减”;日后中国修筑铁路,“应向法国业者之人商办”;此约签字后六个月内,中法两国派员到中越边界“会同勘定界限”;法军退出台湾、澎湖。11月28日,此条约在北京交换批准。中国在这次反侵略战争中,本来有可能取得最后胜利,只是由於清统治者的懦弱、妥协,胜利的成果才被葬送。1886~1888年,清政府又被迫与法国签订了《中法越南边界通商章程》、《中法界务条约》、《中法续议商务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使法国又得到很多权益。中国西南门户洞开,法国侵略势力以印度支那为基地,长驱直入云南、广西和广州湾,并使之一度变成法国的势力范围。
4、中日甲午战争,1894
结果:甲午战争以中国战败告终,清政府被迫于1895午4月与日本订立《马关条约》。
影响:《马关条约》加速了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的过程,给中国近代社会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恶果。日本割占中国台湾省等地,严重破坏了中国的领土、主权的完整。刺激列强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巨额赔款加剧了清政府的财政危机,清政府被迫以牺牲主权为代价举借外债,致使中国的内政外交进一步为列强所控制:允许外资在中国投资设厂,使帝国主义对华资本输出合法化;而日本则利用巨额战争赔款疯狂扩充军备。使自己挤进帝国主义列强的行列,迅速成为远东地区的侵略战争策源地。
5、反抗八国联军侵华战争,1900
结果:清政府投降,被迫同11个帝国主义国家签订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
影响:《辛丑条约》是一个空前严重的不平等条约,它使得中国的各项主权进一步遭到严重破坏,使得帝国主义列强在华势力极大地加强,清政府彻底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最终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