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述不明!义务劳动?不去就等着警告,警告三次仍不改正,撤销缓刑!有机会缓刑就应该好好服从管理,不要毫无悔罪态度,还想违反应遵守的义务!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六条 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社区服务,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社区服务时间不少于八小时。
第二十三条 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警告,并出具书面决定:
(三)不按规定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第二十五条 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
(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可以
社工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