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工作人员一般会询问离婚原因的。只要您表示夫妻已无感情,双方自愿离婚,一般就可以的。协议离婚需要夫妻针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的意见,双方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协议离婚一般需要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其中,离婚协议要对双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归属以及共同债务承担等问题进行明确约定。
另外,如果是协议离婚,因为存在离婚冷静期,所以现在需要夫妻一起到民政局申请,等冷静期结束后在一起去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一般也就算过个形式,他们还算很有心去挽留,随便什么理由,他们只能劝但无法阻拦,要看你的想法
只会问你是否真的决定好了、这不是小事,离了就是真的离了,不要后悔。不需要什么理由,毕竟这是你们自己的事,外人无权干涉,并且还是毫不认识的人。不过送你一句话,没有天造地设的一对,感情靠的是磨合
会问,为什么离婚?
夫妻感情破裂,夫妻感情生活名存实亡等等,都可以通过!
会,劝合不劝离,除非两人铁定离婚,不然都会尽量劝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