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遗憾,根据现有情况,如果房屋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赠与合同已经生效并执行完毕,房屋无法要回的。
除非合同中有对孙女的义务约束条款,如果孙女没有履行义务条款,才有可能主张撤销合同。
具体要看协议内容。如果没有书面协议,非常麻烦的。
看了你的补充说明:
第一,老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处分自己财产的赠与行为不需要其他子女确认。
第二,对于完全受馈赠一方来说,是不需要行为能力的,即使不满10周岁的无行为能力人,也可以接收赠与。
第三、房屋已经过户的情况下,就不再是老人财产了,即使老人不在了,也不会被当作老人的遗产,夫妻离婚也不存在损害赠与人其他子女的财产继承利益的情况。
宅基地属集体土地,根据我国现有政策,你可以将你的房屋赠予或卖给你的直系亲属或同一村集体的其他人;不得卖给统一村集体以外的人,特别是不能卖给公职人员。
只要产权是你的,你移民到哪里都可有权处理这所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