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与保函的关系

2025-01-06 01: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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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担保合同与保函是两种不同的保证,只是两种不同的保证形式,对保证进行相互补充的关系。
  其中担保合同是有资质的企业或者法人提供的,而保函是银行提供的。
担保合同简介:
  合同的担保,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由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而约定的,为保障合同债权实现的法律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的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设定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方式的担保。
  保函简介:
  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 L/G)又称保证书,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个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起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期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 保函即为保证书,为了方便,一般公司及银行都印有一定格式的保证书。其作用包括凭保函交付货物、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凭保函倒签预借提单等。

回答2:

合同的担保,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由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而约定的,为保障合同债权实现的法律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的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设定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方式的担保。

回答3:

  保函与担保的区别主要在于保证形式的不同、以及有关内容的不同等,对于担保合同而言一般是与担保公司签订的,而保函则是银行根据实际来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保证情况而定。
  担保合同与保函是两种不同的保证,只是两种不同的保证形式,对保证进行相互补充的关系。其中担保合同是有资质的企业或者法人提供的,而保函是银行提供的。
  担保合同
  合同的担保,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由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而约定的,为保障合同债权实现的法律措施。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设定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方式的担保。
  保函简介
  保函又称保证书,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个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起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期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 保函即为保证书,为了方便,一般公司及银行都印有一定格式的保证书。其作用包括凭保函交付货物、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凭保函倒签预借提单等。

回答4: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有力推动下,我国工程担保制度快速发展变革,日益在工程建设领域发挥重要制度保障作用。在担保形式上,国内工程担保市场正经历着从传统现金保证金形式向担保保函形式的快速转变,与此同时,担保保函自身也日益呈现出显著的电子化发展趋势,电子保函逐渐展现出多方面优势特点。


具体而言,电子保函相较于纸质保函形式,具有办理简单便捷、方便查验真伪、全程电子留痕的特点,技术优势明显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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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电子保函可实现7*24小时线上办理和管理,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企业在线完成保函办理,大大节约时间成本,管理方在线管理降低管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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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CA锁方式验证身份并申请开具电子保函,可实现全程留痕,方便查验真伪,追本溯源,能够有效加强交易监管,令招标方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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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建设,能够为政府监管提供有效数据技术服务支持,有利于行业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上述优势特点形成了电子保函形式发展的内在原因,同时,来自国家政策方面的有力推动,真正形成了纸质保函向电子保函形式的发展趋势。

一、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与放管服精神推动


发展投标电子保函,既是招投标电子化的必然进程,也是深化“放管服”的重要环节。


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


早在2013年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便公布了《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这一推行电子招投标的纲领性文件。办法颁布以来,招标投标领域逐渐建立起了电子化的投标、开标与评标。


2017年2月,发改委联合工信部等六部门印发了《“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进一步加快了电子化招标采购的发展脚步。方案指出:2017年要建立健全电子招标采购制度,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基本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


深化“放管服”的重要环节


2018年3月,国务院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18年我国将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部分地区积极采取措施落实电子保函的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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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辽宁省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发全国首单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单保函;

2

2018年8月,内蒙古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基础上引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业务;

3

2018年8月,四川省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也启用了启用投标保证金电子担保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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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4日,四川首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线电子投标保函系统等。


纸质保函电子化,既是政府在帮助企业减负上的更进一步,也是推进工程担保制度的必然进程。2019年5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强调要促进数字证书(CA)跨平台、跨部门、跨区域互认,逐步实现全国互认,推动电子营业执照、电子担保保函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以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这意味着招投标领域真正迎来“电子保函时代”。




二、推动行业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工程保函的电子化发展,除了具有办理过程简易便捷,节省企业办理成本的优势特点,还有利于帮助政府部门进行有效行业监管,推动行业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数据系统平台对接实现动态数据监管


不同于依赖纸质资料与人工采集的传统监管模式,电子化的投标保证保险系统能够实时统计投保数量与保险金额等数据信息,通过与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现系统对接,为监管部门提供可监测的动态数据,精准反映本地区投标保证保险使用情况,尤其是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投标违约情形,为监管部门工作提供有力依据。


电子化信用数据构建企业履约信用体系

保险公司在承保工程投标保证保险业务时,为防范和避免相应信用履约风险,必然会对招标人信息、投标人信息、项目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经营管理能力、工程业绩、诚信记录等信息进行全面审核,电子化发展后的工程保证保险产品不仅可实现将上述信息录入系统平台,还能追踪记录其履约真实信息数据,在不断积累的过程中形成企业的履约信用系统。


此外,投标担保保函仅是整个工程担保中的一部分,招投标后的工程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农民工工资保函等信用履约情况,才能够构成完整的项目真实履约情况。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是我国工程保证保险产品电子化的初步发展,未来随着其进一步发展完善,通过从项目初期入手,全过程跟进追踪项目工程担保(履约、质量、农民工工资保函)的真实履约情况,将能够真正实现“保函电子化”、“有纪录行为追溯”、“守信得偿,失信惩戒”的信用机制。


现金保证金形式向担保保函形式的转变,是我国工程担保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由纸质保函向电子保函的发展形式转变,也将成为我国工程担保未来重要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