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里被盗了。报案了 可以找物业索赔么

2025-01-01 16: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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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有关于这方面的规定,那么物业公司就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如果没有这方面的约定,就要详细分析物业公司在财产丢失过程中存在的过错。如果主要责任在于物业公司,那么也需要进行赔偿。第一,要看物业公司在被盗事件中尽没尽安全防范义务。物业公司承担的安全防范义务是有限的,仅指一般意义上的防范。如设置门岗、门禁、外来人员或车辆登记、日常巡逻、监控维护等。物业公司如果做到以上几点,比如各岗位都有正常工作记录等,那就是尽到了安全防范义务。或虽然有一项或几项没做到,但与业主被盗没有关系,也算尽到安全防范义务。此种情况下物业公司无责任。如果是由于物业不履行义务导致业主被盗,比如摄象头损坏长时间未修(注意是长时间)、门岗登记制度不利、巡逻不及时之类的事情,导致业主被盗,物业需承担一定的责任。第二,看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如果合同约定承担业主被盗的安全防范责任的话,那么就要由物业承担。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回答2:

我家里被盗了。报案了,一般不是物业赔偿;由公安按刑事案件处理;
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只负责消防、清洁、秩序维护等职责。物业没有收取业主的物业费及车辆看管费,让业主将车辆停在地下停车场内,也是为了维护小区的正常生活秩
序。车辆管理只是物业服务的一部分,即使在这个问题上存在违约,也只能适当扣减物业收费,而达不到《合同法》规定的要求赔偿的程度。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答3:

我相信,任何物业管理合同上面都没有关于业主被盗的相关赔偿条款,也从未听说过任何物业公司赔偿业主被盗损失的案例。

业主手里的唯一武器就是拒交物业管理费,拿出物业管理合同,仔细看清上面的条款,只要物业公司有什么地方没做到(基本上不可能每一条都能做得很好,要挑毛病是很容易的),就以此为借口拒交物业管理费。

我就是这么干的,家里物品被盗,直接拿着物业合同跟他们理论,只字不提赔偿的事情(因为条款上根本没有相关的赔偿条款),而是说他们第几条没做到,拒交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当然知道我这是变相索赔,他们也没办法的。最后协商的结果就是物业公司免除我几年物业管理费。当然最终物业公司也不会承认赔偿,否则这么多业主,丢了东西都找他们赔,他们公司直接关张算了。

回答4:

在被盗后物业应采取一系列措施,诸如保护现场,报警,处理善后事物。他们的安保部经理和客服部经理必须出面解决,但这种事情具体处置他们没有权利,但是他们有义务协助警方提供录像等证据。如果他们的安保人员没有做好自己的本分工作导致你家财务受损你应该可以告物业公司没有尽好责任

回答5:

完全可以索赔,是保安的过失。对你家相当熟悉,说不定是不干了的保安干的也未可知。17000多阿!够交五六年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