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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2 19:02:13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其关键要查清行为人是否有主观罪过,是否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与重大交通事故另否具有因果关系等。

  倘若没有违法行为或者虽有违法行为但没有因果关系,如事故发生纯属被害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造成,或由自然因素造成,则就不应以本罪论处。

  当然,事故发生并不排除可能存在多种原因或有其他介入因素,这里就更应该认真分析原因及其介入行为对交通事故发生的作用。

  只有查清确实与行为人的违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则才可能以本罪论处,否则,就不应以该罪治罪而追究刑事责任。

  例如,行为人高速超车后突然发现前方几十米处有人穿越马路,便打方向盘试图避开行人,但出于车速过快,致使车冲入人行道而将他人压成重伤。此时,行人穿越马路作为介入因素仅是发生本案的条件,肇事的真正原因则是违章超速行车,因此应当认定行为与结果具有因果关系从而可以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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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肇事罪的相关法条及司法解释

  法律依据一:《刑法》
  http://www.people.com.cn/item/faguiku/xingf/R1010.html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
  刑。

  法律依据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http://www.wz136.com/law/minshangfalv/hetongjiufen/20070620/5920.html

  (2000.11.15 法释〔2000〕33号)
  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
  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
  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
  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 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 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第六条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 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 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三十万元至六十万元、六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条第(三)项的起点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回答2:

1、“请问这个案子依法应该怎么判,主要责任不在我朋友这边吧!”:案子怎么判是以后的事情,主要责任是不是在你朋友的爸爸一方也不能在这里由大家说了算:而是要由交警或是法院说了算的。

2、“现在该做什么来帮助他?”:是否已经向交警报案?
(1)如果还未报案,应该尽快向交警报案、同时尽量保护现场、寻找尽可能多的现场目击人并记下他们的联系方式。
(1)如果已经报案,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很重要,是确定事故主要责任在哪一方、你朋友的爸爸是否地负刑事责任的重要证据。
(3)如果你方对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还可以在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请求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确定事故责任的比例。
(4)如果还有伤者,应积极协助治疗,争取得到家属的谅解,对以后的处理会有帮助。

3、“这个案子依法应该怎么判,现在说是可能要判他爸爸 5年”:
(1)如果你朋友的爸爸没有逃逸行为,判5年是不可能的。如果肇事后有逃逸、又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的,就有可能了。
(2)具体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参考一下:
①《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②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

③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④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⑤第五条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补充回答:朋友,你的问题补充怎么一会儿一个呀。
1、“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是什么?能具体说下吗?”:
(1)简称是“交强险”,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于2006年7月1日起全国统一开始实行:机动车辆必须购买的强制保险,不购买不得上路。购买了交强险的机动车在出了事故后,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2)你朋友的爸爸的车如果购买了全险、或是单独购买了交强险,可以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还没出来,而且他爸爸出事当时就已经被拘留!! 请问一般要拘留多久?”:
(1)既然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没有出来,应与交警沟通好,注意尽可能多地收集事故当时的一切证据,争取事故责任认定书能够公正确定责任,认定书对责任如何认定是关键。
(2)如果构成犯罪,拘留期限一般是:公安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捕,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检察院应在7日内审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也就是说:拘留一般是14天、最长不会超过37天(你父亲的情况不属于37天的情形),超过此期限后,如果检察院没有批捕,就应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是取保候审或是监视居住。但如果检察院批准逮捕了就另说了。

回答3:

1、先要看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怎么划分责任的。主要责任在哪边,别人说不准。
2、交通肇事罪这样的情形,不会超过3年。
3、请律师介入,律师有专业知识,可以帮到你。

回答4:

按照你说得情况,最可能参考交通肇事罪来定罪处罚,但这个罪成立的前提是必须是肇事者违反交通规则,并且违反交通规则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只要你的朋友的父亲能够证明自己没有在事发时没有违反交规,或者违反了交通规则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保证不成立本罪。请放心。

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跟本案的定罪量刑没有关系。按照目前的规定,如果你朋友的父亲确实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责任,仍需对孩子的死亡在经济上承担10%的责任,这是一个民事责任,跟判刑没有关系。譬如,如果对孩子死亡负全部责任要赔偿30万元,则不负任何责任需承担3万元,但只要上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这部分赔偿是由保险公司来承担的。

关于拘留期限的问题。
这个很看交通事故认定书什么时候出来。因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会在勘查现场之日10天内作出,如果要检验鉴定的话,还要等到这个检验鉴定结果出来后5天内才出具。
只有等到这个认定书出了以后,公安和检察院才能够确定是否逮捕的问题。
如果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他对孩子的死亡没有责任或者不负主要责任的,公安机关很快就会作出不予立案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检察院一般也肯定不会批准逮捕的,他就会被马上释放。一般这个过程不会超过14天。如果超过了你们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了。
但是,如果被认定要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可能就一直被羁押一直到法院作出判决为止。

回答5: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何写分配责任的?如果认定对方全责,那只要承担较轻的无过失责任,交强险基本上就可以保障的.按你的叙述应该不涉及刑事责任.

回答6:

如楼上所说,如果你说的属实,确实没有什么大碍,因为有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但是还是首先要看交警出的一份《交通事故责任人定书》,若上面讲你父亲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则会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