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你们应该签过二手房买卖合同了吧,不然你也不会放心的给他首付款。
既然签过合同了,他又一房二卖,那就起诉他呗。拿着合同到法院起诉他。顺便连中介一块告,告中介把关不严。
办理过户手续前 就应该把全部首付款 放在银行做资金监管 你现在的情况很被动啊 。。房产证是主要的 建议你 银行贷款审批合格 首付款剩余款项 到位后 在办理其他的 。 法院有免费律师咨询 你可以拿合同去咨询下 。
你可以拿购房合同和转账记录到法院去起诉中介和屋主
商品房的价格是一路飙升,现在的商品房一般都是高层,大家都喜欢中间的楼层。买房的时候,低层和顶层的房子大家都不喜欢,这类房子的价格相对还比较低,下面看看小编给大家分析的原因。
一、潮湿
低层的房子由于离地面是最近的,尤其是在阴雨天的时候,很潮湿,久而久之,会得风湿病。一楼一直是大家比较排斥的楼层,如果已经买了一楼的业主,可以设计架空层,这样可以避免以上的问题。
开发商在建楼房的时候,为了更好的出售,在设计的时候,一般是在底层做一米五左右的地下室,这样可以避免一楼受潮。开发商的营销策略是,买一楼的业主给赠送地下室。
二、安全
除了潮湿以外,之所以不考虑一楼,主要是安全性考虑。一楼的房子,在装修的时候要安装防盗窗,否则真会被小偷光顾。一楼的房子隐私性不好。一楼的房子白天不拉窗帘的话,感觉很不安全,拉上的话,又感觉很压抑。不过有些房子的一楼前面没有遮挡物的话,采光可以的情况下,拉上窗帘不影响。
一楼最大的优势是不用等电梯,即使停电的话,对生活的影响不大,除此之外,当小区停水时,一楼有水的可能性大。房子是要住的舒服才是,尽管一楼有很多的弊端,在选择上面还是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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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居间协议约定为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毁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毁约,则丧失定金。虽然房东签了居间协议,而且也收了定金,如果房价涨得比较多即使双倍返还,还是可以赚钱,所以房东宁愿双倍返还定金而不愿意继续履约。
在二手房买卖中90%以上的居间协议都对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明确的约定,虽然还没有签订用以备案的买卖合同正式文本,但双方通过签订居间协议已经成立了买卖合同关系,而不只是一个对订立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房东不能仅仅双倍返还定金就有权终止合同了,买方可以向房东主张房价的差价损失,也就是可以要求房东对因房价上涨给买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