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了我有权要求公安拘留他么?

2024-12-28 04: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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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殴打他人,会违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情节严重有可能面临1000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的行政处罚。
  造成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回答2:

要看你的受伤程度,如果还不到轻伤最多只拘留15天,如果已到达轻伤程度,最多可判处两年以内有期徒刑.但如果还未达到18岁则不用负起刑事责任.最多只能进行劳教.

回答3:

打架不严重的话,一般会调解,,如果互相打的,调解不成可能双方都会被拘留。

16岁以上,18岁以下,初次违法,可以不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回答4:

我部分赞同楼上的,可是我纠正一点的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只能警示教育,最多就是由监护人给被害人点经济补偿罢了!
劳教是不实用于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而且犯罪较轻的
麻烦你,不要教所不欲勿施于人!概念的错误会害人的!
楼主请给分!谢谢!要是还有什么没回答到的,请给我留言……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