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平日加班为1.5倍工资,计算方法如下:
基础工资÷21.75÷8×1.5×加班小时数
1、我国劳动法规定,只要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享受带薪年假。其中,工龄一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可享受5天带薪年假;工龄十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可享受10天带薪年假;工龄20年以上的,可享受15天带薪年假。
2、当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公受伤时,享受医疗期待遇。医疗期有两个方面的因素决定:职工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和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医疗期的期限从3个月到24个月不等。职工实际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下,且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3个月;职工实际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下,且在本单位工作超过5年的,医疗期为6个月。
3、劳动者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的,工作满1年就折算为3个月的连续工龄,可以换算成1个半月的缴费年限
4、劳动者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工作1年折算为6个月的连续工龄,可换算成3个月的缴费年限
5、有些情况下,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即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休假时间6个月以内的,工龄少于两年,病假工资按正常工资的60%发放;工龄在两年以上、四年以下,病假工资按正常工资的70%发放;工龄在四年以上、六年以下,病假工资按正常工资的80%发放;工龄在六年以上、八年以下,病假工资按正常工资的90%发放;工龄八年以上的,病假工资等于正常工资。
病假时间在6个月以上,工龄少于一年的,按正常工资的40%发放;工龄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按正常工资的50%发放;工龄三年以上的,按正常工资的60%发放。
另外: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一、事业单位长期病假工资发放标准
1、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
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2、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3、原系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以及部队军以上单位曾授予战斗英雄或曾荣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荣誉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4、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