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行政处罚

2025-03-18 19: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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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行政处罚的概念从学理上有不同的解释。行政处罚法没有明确、直接地为行政处罚下定义。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各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这里首先一个问题是,什么情况要给予行政处罚。不是所有违法行为都给予行政处罚,也就是说要划清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界限。有的同志援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认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由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这里有四层意思:
第一,行为违反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客体是侵犯了行政管理法律秩序,应当承担的是行政责任。如果违反的是民事法律,侵犯了他人的民事权益,那么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从主观方面说,不区分是否具有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因素。刑法规定,故意是构成犯罪的主观要件,过失行为必须是刑法特别规定为犯罪的,才构成刑事责任。民法通则规定,违反合同的行为要承担民事责任,侵权民事责任是过错责任。而行政处罚情况比较复杂,所以只要有违法行为,并有法定依据给予行政处罚的,就要承担行政责任,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但是在具体处理上,如果不是故意违法或者是过失,在实际处理时,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
第三,尚不构成犯罪,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这里有二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要区分违法与犯罪的界限。有些违法行为,如果情节、后果严重,就构成犯罪。因此,必须是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如果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不能以罚代刑。这里说的尚不构成犯罪,是从分清违法与犯罪的界限讲的。一般讲,违法行为构成犯罪,首先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法院已经判了罚金,行政机关就不能再处罚款;如果行政机关已经先处以罚款,那么法院判处罚金时,罚款就要折抵相应的罚金;又如,法院已经判了徒刑,就不能再处行政拘留了,如果已先处了行政拘留,那么判处徒刑时,要折抵相应的刑期。但是,在某种情况下,判了刑罚后,还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如吊销当事人的执照或许可证,因为这是专属行政机关的职权。第二层意思是,并不是所有的违法行为都要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只要予以纠正,给予行政批评教育就可以了,不必给予行政处罚。只有那些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才给予行政处罚,这要由法律、法规、规章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做出规定。
第四,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刑事案件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民事纠纷由当事人自己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仲裁,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决定,这也是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民事责任不同的一个特点。

回答2:

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
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一点使它与刑罚区别开来。刑罚的适用主体是人民法院。
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制裁的性质不同;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惩罚程度及适用的程序不同;制裁机关不同;处罚形式不同。
3.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外部行政行为。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处分区别开来。行政处分只能适用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由行政机关任命或管理的人员。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制裁的对象不同;制裁的行为性质不同;制裁的原则不同;惩罚的范围和程度不同;采取的形式不同;两者的救济途径不同。
4.行政处罚的前提是相对方实施了违反法律规范的行为,而非违反了刑法、民法等其它法律规范的行为。

回答3: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九条还规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九条还规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