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180天未认证,只能作为普通发票入账了,也就是税金方面要记入存货的成本。比如购买了10000的商品,价税合计是11700元。
超期未认证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 11700
贷:银行存款 11700
而正常认证的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银行存款 11700
二、2010年6月认证期限为180天,如果超过认证期限没有认证,只能当成普通发票,进项税不能抵扣,应该将价税全部记入采购成本。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确认或者稽核比对的,
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逐级上报,由省国税局认证并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扩展资料: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方持发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在税务机关的扫描仪上扫描,计算机读取票面上的密文,与票面上的七项数据(发票代码、发票号、开票日期、购纳税人识别号、销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额)进行比对,比对一致后,将数据传入国家税务总局的增值税发票比对系统数据库。
数据将在那等待90天,等待销售方抄报税的数据资料并与之进行比对。比对一致则通过;不一致或没有相对应的发票数据可比对,则自动将该信息转到未通过的数据库中。税务稽查就会根据转来的认证发票上的信息找到开出和取得发票的双方,查实原因并做出相应的处罚。
认证过的专用发票,是企业项抵扣的依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认证
发票过期未认证,等同于废票了。做为会计,本月已认证的进项票才能做为入库记入库存。
1、本月没认证就入库的,或者未收到进项票但必须要本月入库的(避免库存出现负数),应做为暂估入库。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帐款——暂估入库
2、下月发票回来时,要冲销上月暂估。
借:库存商品(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红字)
贷:应付帐款——冲销暂估入库(红字)
既然发票已过期,你又入了成本,那下月就要把它冲红出来了。最好把改它改成暂估入库。过期不认证的发票税局是不认可入库的,所以如果做了就要把它冲出来。
比如说,发票金额是10000元,税额是1700元。
这时候,税额就不能做“进项税额”了,而是要一并计入货物的成本。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其他相关科目)11700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11700
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180天未认证,只能作为普通发票入账了,也就是税金方面要记入存货的成本。比如购买了10000的商品,价税合计是11700元。
超期未认证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 11700
贷:银行存款 11700
而正常认证的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银行存款 11700
不计税金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票面总金额)
贷:银行存款(票面总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