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的。(不是现在是现金)
解释:现金的使用范围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可以使用库存现金进行结算的范围,根据国务院办法的《现金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现金的使用范围主要有: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如设计费、装潢费、安置费、制图费、化验费、测试费、法律服务 费、技术服务费、代办服务费及其他劳务费费用等。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库存现金支出,如退休金、抚恤金、 学生助学金、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等。
5、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的其他物资的价款,如金银、工艺品、废旧物资等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一下的零星支出;按规定结算起点1000元,超过结算起点的,应实行转帐结算。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库存现金的其他支出。凡不属于国家库存现金结算范围的支出,一律不准使用库存现金结算,而必须通过办理转帐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