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市是指行政地位与县、自治县相同的县级行政区,县级市法律上直属省级行政区,现况是小部分由省直管,大部分由省交给地级行政区代管。
宪法所指的“不设区的市”,主要指县级市,但是部分地级市也是不设区的市。中国仅有广东省的东莞市和中山市、海南省的三沙市和甘肃省的嘉峪关市这四个地级市也属于“不设区的市”,这些市俗称“直筒子市”,其下辖的乡镇由地级市直接领导。
截止2014年2月,中国大陆地区共有369个县级市,属于地级行政区管辖。
县级市比县高半格,县级市的正职领导,相当于地级市的副市级,副厅级。
县级市是城市
县只是行政区域
县级市是中国大陆行政区划名称,行政地位为县级行政区的市,是宪法所指的“不设区(市辖区)的市”。中国自1980年代以来,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城市化的步伐较快,大多数“市”都以撤县设市的方式建立。
市直单位是指由市党委、市人大、市政府委任主要领导人的部、委、办、局等单位和部门,而一些条条领导的单位就不是市直单位,如国税局、工商局等就不是市直单位。与市单位并列的还有省属单位等。
市县区中的市应该指的县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