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半年后,原公司继续申报个人所得税,导致税务局查出有两家同时申报,需人个去交纳个人所得税

2024-12-17 01: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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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原公司自离职之日的次给月申报个税后,没给办注销,所以重复申报可以要求原公司承担责任。

可先行向税务说明原因,通不过的话,原公司多申报的薪水,可以要求原公司补交。

个税以实际发放工资的月份作为税款所属期,在发放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缴纳。在员工解除雇佣关系之日的次月申报个人所得税后,办理离职人员个税收入支付信息注销。

如果离职后,原单位仍为申报个人所得税,需要区分情况处理:

如果是单位补发收入并申报个税,则属于正常情况,无需处理。

如果是未取得收入,而原单位进行虚假申报的,可以删除或申诉这笔申报信息。申诉或删除后,在网络申报时,这笔收入将不会纳入年度汇算。

扩展资料:

自行纳税申报是指以下两种情形:

(一)纳税人取得应纳税所得后,根据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计算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并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报送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根据全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应纳税额、已纳税额、应补退税额,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报送税务机关、办理相应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税申报

回答2:

原公司自你离职之日的次给你月申报个税后,没给你办注销,所以他们重复申报的这一块,可以要求原公司承担责任的
可先行向税务说明原因,通不过的话,原公司多申报的薪水,可以要求原公司补交

个税以实际发放工资的月份作为税款所属期,在发放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缴纳。在员工解除雇佣关系之日的次月申报个人所得税后,办理离职人员个税收入支付信息注销。

回答3:

如在原公司确未拿到工资
你可以向税局说明
原单位可能用你的名顶了其他人员的工薪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