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触性皮炎:只局限在涂抹过化妆品的部位,轻重程度因人而异,表现为界限清楚的红斑、肿胀,伴瘙痒、灼热感。它属于迟发性变态反应,所以多数在使用该化妆品一段时间后发病,经及时治疗后一般不会有严重后果,个别可能留下一些色素沉着。一旦发病,说明这种化妆品已经致敏,再次接触会很快复发。
(2)光敏性皮炎:皮炎情况和接触性皮炎相似,所不同的是只有在涂化妆品后,再经过日光照射才会发病。
(3)接触性唇炎和光敏性唇炎:多由涂抹唇膏引起,发病情况与前两型相似,只是部位特定在口唇部。接触性唇炎致敏后口唇红肿明显;光敏性唇炎往往下唇更明显,因为下唇受光机会较上唇为多。
(4)色素沉着:在用过化妆品的部位出现界限较模糊的黄褐、淡灰色色素增深斑,有的伴轻度痒感,多数并无不适,往往是在镜子前仔细端详才发现的。这些色素沉着一般在使用化妆品后逐渐出现,也可继发于上述的皮炎。
(5)痤疮:使用化妆品不当可在面部引发粉刺、丘疹、脓疮等,或使原有的痤疮明显加剧。
(6)接触性荨麻疹:此型比较少见,但损害却比较明显。用过化妆品后,在与化妆品接触的皮肤上出现红斑、风团,而且一会儿消失,一会儿复发,伴剧烈瘙痒。
对于上述临床表现,化妆品使用者要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使用化妆品一定要慎重,最好在使用某种化妆品之前,做一下试验,了解自己适合使用哪种化妆品。皮肤易过敏者宜少用或不用。使用脸部化妆品以淡妆为妥,切忌浓妆艳抹,以免堵塞汗毛孔。临睡前应将脸上的化妆品用温水洗净,以防其在脸上存留过久造成皮肤损害。
妊娠期与月经不调、肝病、糖尿病、神经衰弱、抑郁、过敏性皮炎、皮肤划痕患者,以及具有疤痕素质、平时爱吃刺激性食品的人宜少用或不用化妆品。
不要迷信保健药物化妆品,这类化妆品虽然有一定的疗效,但往往会给人体带来危害,宜在医师指导下,“对症下药”,切勿滥用。
使用化妆品过程中,如出现以上各种临床表现,应该立即停止使用,及时就医以防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