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合同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的权利或者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以及义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享有合同权利或者承受合同义务或者概括承受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制度,那么,合同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要注意查看所转让合同的相关条款是否具备,相关交易的内容、履行方式和期限、违约责任是否约定清楚。(2)要注意阅读所转让合同的相关权利义务条款及违约责任条款,看相关权利义务约定是否符合自身要求,查看违约责任是否明显不公平等,防止合同签订后出现一系列纠纷。(3)可能的情况下,尽量通过行政机关的公证、律师见证和公证,以明确合同的效力,并使合同的内容尽可能完备,保障自身合法权益。(4)注意核实合同转让方的身份及资格情况,注意审查合同的相关内容是否违法,且签署合同时尽量做到字迹清楚,整洁,尽量使用合同专用纸张打印。
第一,转让的债权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除了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及抚恤金、抚养费、赔偿金等债权不得转让外,其他债权都可以转让。
第二,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债权转让根据需要可以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也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由转让人直接向债务人发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转让。特别是冲抵债务的债权转让更需要签订书面的债权转让合同。受让方(转让方的债权人)应向转让方了解债务人可能提出的抗辩(涉及货款转让中的货物质量、售后服务及发票等),以及转让的债权是否有抵押、担保,并查看相关的抵押合同、保证合同是否有影响相关从权利转让的特别约定,并根据情况要求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或重新保证。
第三,债权转让通知。不论是否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一项债权转让都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具体操作应由债权人出具书面的《债权转让通知》,并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或由债权人委托受让人通知债务人。
第四,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和生效时间债权人转让债权须与受让人达成转受让债权的协议。达成协议只是合同成立,但未生效。合同成立后,债权人应及时地将债权转让的实事用合适的方式通知债务人,债务人须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且知道了通知的内容,此时,转让合同开始生效。所以,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具备之时,也就是生效时间的开始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