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赔偿金怎样计算

2025-02-06 12: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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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主要看你们合同条款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青岛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你们订立的合同,是以总公司的名义签订的。所以,青岛分公司撤销,不能免除总公司对该合同的责任。
如果合同中明确对于青岛分公司撤销后,可以实行的解决方案,则按合同执行。如果没有明确,原则上由总公司继续按合同条款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总公司履行合同时违反了合同规定,则按合同规定或一般惯例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一般应包括签订合同时可以预见到的你们的损失金额。也即,如果你们故意扩大自己的损失,这部分损失是得不到赔偿的。其余情况下,在你们妥善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继续扩大的情况下,合理的损失应该都可以得到赔偿。

你指的是人事合同,是吗?那要看合同中有未注明工作地点了。如果注明了工作地点,那当然可以拒绝,否则,理论上是不可以拒绝的。而且,有的合同条款中也注明什么情况下公司免责。所以,主要还是看合同条款了。但是,我想总公司会考虑这方面因素的,因为任何公司都要讲诚信,过于蛮不讲理,抠条款,在市场上是站不住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