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是个烦心事,无论是房东,还是租客,都有形形色色的,如果去吐槽,真有一箩筐,掌握租房的常识性法律将会让你轻松不少。
关于租房的法律依据主要有《合同法》第十三章租赁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建筑法》、《消防法》、《房地产管理法》等。
口头房屋租赁合同风险较大,房屋租赁合同采取口头形式的,发生争议时要有其他证据证明,所以尽可能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合同法,出租人违反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的,承租人享有减付、不付租金的权利。特别是出租房屋安全担保义务,即指出租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出租房屋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当然,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出租房屋的性质使用出租房屋,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出租房屋的性质使用出租房屋,致使出租房屋受到损耗的,承租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房屋租赁产生装饰装修的处理办法主要有:
1、租赁合同无效时,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2、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承租人不得请求出租人补偿装饰装修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3、租赁合同解除时,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不得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双方均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