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果树和花卉对于农药比较敏感,农药使用不当时,轻者会使植物出现落叶、落花、落果,重者将导致植物死亡。
乐果、氧化乐果:对猕猴桃特敏感,禁用。对梅花、樱花、花桃和榆叶梅、贴梗海棠、杏、梨等蔷薇科植物有明显的药害,上述植物不宜使用乐果和氧化乐果。
敌敌畏:对梅花、樱桃、桃、杏、榆叶梅、二十世纪梨、京白梨等植物有明显的药害,通常情况下应改用其他种类的杀虫剂。杜鹃、馒头柳、猕猴桃、国槐、核桃及瓜类等在使用其防治虫害时,应十分谨慎。
敌百虫:对樱花、梅花和苹果中的金帅品种等均有药害作用。
石硫合剂:对桃、李、梅、梨等蔷薇科植物有药害,若在这些植物上使用石硫合剂,最好在其落叶季节喷洒,切勿在生长季节或花果期使用。
禁止在蔬菜、茶叶、瓜类、果树和中药材上使用的农药品种:甲胺磷、甲基对硫磷(甲基1605)、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甲基异硫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灭线磷、硫环磷、蝇毒磷(蝇毒硫磷)、氯唑磷、苯线磷、三氯杀螨醇、水胺硫磷、地虫磷(地虫硫磷、大风雷)、氧化乐果、速扑杀、灭多威(万灵)、磷化铝、三硫磷。 此外,其它禁用和限用的农药品种有:(1)、氰戊菊脂、三氯杀螨醇及混配剂禁止在茶叶上使用。 (2)、所有拟除虫菊脂类农药单剂及混配剂和稻瘟净、异稻瘟净单剂禁止在水稻上使用。(3)、农田化学除草剂胺苯磺隆、绿磺隆、甲磺隆单剂及其复配制剂仅限于水旱轮作田使用。任何农药产品都不得超出农药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