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户口人员:户口迁移后的性质,应以迁入地接收方的户口性质为准:
1、在户口迁入地的接收方是农业户口的前提下,当事人也是农业户口;
2、在对方是“非农业户口”、“居民户口”的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性质就会跟随对方的户口性质,而不再是农业户口;
3、目前很多地区已经实行户籍制度改革,不再区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而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了。
户籍制度改革:
1,是指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为法律依据确立的一整套户口管理制度进行的,广泛深入改良的一项新举措。
2,户籍制度,是一项基本的国家行政制度。传统户籍制度是与土地直接联系的,以家庭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
3,现代户籍制度是国家依法收集、确认、登记公民出生、死亡、亲属关系、法定地址等公民人口基本信息的法律制度,以保障公民在就业、教育、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权益,以个人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
4,2014年7月30日,备受关注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公布;
5,根据各地实施意见,多地已划定新型户籍制度成型期限。
农业户口人员:户口迁移后的性质,应以迁入地接收方的户口性质为准;
在户口迁入地的接收方是农业户口的前提下,当事人也是农业户口;
在对方是“非农业户口”、“居民户口”的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性质就会跟随对方的户口性质,而不再是农业户口。
农业户口的好处:
农民可在自家宅基地建房。承包地、宅基地、林地以及各种各样的补贴,还有近郊区的土地升值,导致农村户口的含金量越来越高,使农村户籍的吸引力上升。
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如北京郊区,补偿标准已经达到每亩地20万元。
目前是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农民最基本的权力是拥有承包地和宅基地,还能享受到集体收益的分配权。
本人是一九九九年5月迁到兴平还是农业户口,两头无土地这个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