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历史意义
国家权力的撤退,社会权威的提高,增强了农村的活力,使农村的各类社会资源得到充分发挥和利用,农业生产率提高,农村经济发展迅速,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农村的医疗教育卫生条件较人民公社时期有了很大幅度的提高;农村与城市的二元壁垒结构逐渐松弛等。国家权力的撤退,社会权威的提高,极大地满足了农民的利益需求,调动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农民实现了由政治依附到经济契约的身份转变;实现了由被动生产到自主经营的生产方式的转变;实现了被动控制到自我管理的管理方式的转变;实现了严格管制到自由流动的流动机制的转变等,总之,农民的自主性、独立性不断提高,主体权利意识和政治参与能力日益增强,从而为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重塑的国家和农村社会关系是一种和谐互动的关系模式,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现了国家和农村社会关系的良性互动。在这种关系模式下,不仅意味着农民主体意识的提高,农村社会活力的增强,而且也意味着国家合法性权威的提升。这种趋势对于我国农村地区的政治民主化,经济市场化具有深远的影响。也就是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启了中国农村由传统走向现代的大门。一系列农村制度创新无不是这项制度的衍生、发展与进一步完善。这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最重要的政治意义。
2、简介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指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其基本特点是在保留集体经济必要的统一经营的同时,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承包给农户,承包户根据承包合同规定的权限,独立作出经营决策,并在完成国家和集体任务的前提下分享经营成果,一般做法是将土地等按人口或劳动力比例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分给农户经营。
承包户和集体经济组织签定承包合同,主要有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两种形式。
责任制指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历史意义
1.既发挥了集体统一经营的优越性,又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是适应我国农业特点。
2. 按照保障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
3.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根本上体现了农民与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的关系。
4.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紧紧地与土地直接结合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