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酒驾撞人了,但是受害者愿意出谅解书,我会被轻判吗?

2025-01-04 23:3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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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只有致人重伤的,才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结合您的具体情况,您撞了人,对方只是轻伤,不构成交通肇事罪,法院不会判刑,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即可。民事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能鉴定成伤残等级的还有伤残赔偿金等,跟等级、年龄、户口有关系。在您有责任的情况下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金11万,医疗费1万,财产损失2千,在这个限度内保险公司都会全部赔偿,不区分责任,超过部分您跟对方按照责任划分各自承担。以上建议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