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06年父亲再婚,直到13年才领结婚证,我02年就入伍参加工作,我有赡养继母的义务吗?

2024-11-30 17: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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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据此,如您父亲与您继母登记结婚后您已经成年,您对您的继母没有赡养义务。您父亲15年因病去世,您父亲的财产依法有法定继承人均等分割。您父亲的配偶、子女、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若您父亲,继母各有两个子女,您和您的姐妹、您的继母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您父亲的遗产。您继母的子女如没有成年,与您父亲有扶养关系,您继母的子女也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您父亲、继母在办理结婚证之前盖有住房两间,两间住房如何分割需先由您父亲、您继母的出资按份共有,然后您父亲的财产由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依法分割。

回答2:

没有。

父亲与继母结婚时,孩子已经成人,继母与继子没有抚养关系,因而继子对继母也就没有法定赡养义务。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