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人称借款到期未还,借款人承认借款真实但主张已归还借款的情况下,要如何处理?

2024-12-21 13:43:26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你好,对于这个问题我是这样看的。借款人承认借款真实,但主张已经归还的,属于对借款真实存在的自认。对该借款事实一般可直接予以确认。至于借款人提出已经归还的抗辩,属于对权利消灭的主张,应由借款人队相应主张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
在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存在多笔借款,借款人主张已经归还借款并提出付款证据,而出借人主张借款人偿还的是另外的借款,或者是依法应当优先清偿其他债务从而不能产生清偿系争借款效果的,属于权利性主张,债权人应对此主张负举证责任。
深圳立帮律师团主办借贷纠纷案件,潜心研究借贷纠纷业务,积累了丰富的借贷纠纷案件经验,多年来共办理过各种借贷纠纷案件数百起。如你遇到借贷纠纷,建筑工程纠纷请与深圳立邦律师团联系,相信深圳立帮律师借贷律师团队一定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结果。深圳立帮律师团率先把法律服务产品化、市场化,针对各项律师服务明码标价,并且价格十分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