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摊销问题

2024-12-16 04:38:01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按照现在会计准则的规定,你这样支付一年以下期间的房租,可以直接一次性计入费用,不用在摊销了——新的会计准则已经取消了待摊费用科目
如果你要分期摊销,可以通过预付账款科目
一开始付款的时候
借:预付账款 2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
前三个月漏了摊销,可以这个月一次性补摊销
借:管理费用 10000
贷:预付账款 10000
剩下的月份每月正常摊销
借:管理费用 3333.33
贷:预付账款 3333.33

回答2:

可以这样考虑(你的分录可以认为正确,但是金额不够正确):
一、合计房租二万元,之前三个月没有摊销,说明只有三个月可以摊销。
如果第四个月首次摊销时,补摊销前面三个月的,说明当月需要合计摊销四个月的房租,即20,000/6*4= 13,333.34,后面剩余二个月平均摊销剩余部分,每月摊销3333.33。
二、换一个思路,如果二万元房租由后面三个月平均分摊也行。
这时,第四个月首次摊销金额为20,000/3= 6666.66(后同)。
三、以上注意防止某个月有0.01元的分摊尾差(可以放到第一个月,也可以放到最后月份处理)。
四、新会计准则要求,一般半年报、尤其是年报(年终时),待摊费用科目不留余额。但是实务中平常月份可以分摊,以便考核预算和管理绩效。这是理论和实际上的差距。

回答3:

1.取得发票,计入待摊费用
借:待摊费用-场地租金
15000
贷:应付账款
15000
2.补计08年12月份的费用摊销
15000/12/30*18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50
贷:待摊费用-场地租金
750
3.计提09年2月份的费用摊销
15000/12
借:管理费用
1250
贷:待摊费用-场地租金
1250
4.月底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转入"本年利润-未分配利润"
借:本年利润-未分配利润
75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