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公民更改姓名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办理,需要出具的相关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常见理由有名字不雅,父母离异再婚,重名不便,僧人还俗,含生僻字等)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属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职工的,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属于在校学生的,由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务农、经商等人员,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证明。
4、责任区民警调查报告。
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一般是不允许随意更改姓名的,而且相关的审批申报程序也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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