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事文学是讲故事,即通过对外部事件的描述来把握专社会现实本身。叙事的兴趣不在于静止的人或物,而在于动态的事件,即人的行为及其造成的后果,它的认识价值就在于显示了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过程及其意义。
“叙事文学”并非新的概念,但当我们将其视为文学的一种“知识类型”时,它就被赋予了许多新的含义,甚至具有了文学研究的方法论的意义。
“知识类型”是现代心理学提出的对知识的分类,文学作为对世界的一种认知和表达,属于陈述性知识的范畴,然而如何陈述,如何看待陈述直接关联着文学内部对文体的认识。
在西方文学理论中,“文体”是指借助叙事方式和语言选择而形成的意义形态和美学效果,文体呈现的方式之一是作品的体裁。
如果换一个角度来考察关于文学的知识分类,便会发现“叙事文学”实际上提出了一种研究文学的新视角,关注“叙事文学”势必打破文学原有的文体边界,
在一定程度上解除既定的“知识类型”对文学观念和文学创作的束缚,从而创新文学研究的维度,有效克服当代文学研究中的知识危机。
扩展资料
中国文学的叙事传统以及近些年逐渐显现的文体融合的创作趋势,促使研究界将“叙事文学”视为认识文学的一种“知识类型”。
“叙事文学”的提出打破了文学原有的文体边界,有助于创新文学研究的维度,并有效克服当代文学研究中的知识危机,从而以一种新的思路和方法进入文学的创作实践和理论批评。
(1)客观性
叙事类文学作品所描写的对象是独立的客观事物,这些对象对于作者来说是外界的客观的,因此客观性也就成为叙事文学的一个特性。这种客观性主要表现在构成作品的形态要素上,具体说,客观性表现为作品描写事物情景和描绘人物行动的客观化。强调客观性并不等于否定叙事文学表现作者思想感情的功能。只是不同种类的作品表现它们的途径各异。叙事文学不像抒情文学那样直接抒发作者的思想感情,而是通过描写外界的客观事物,间接体现作者的主观感受、价值判断和思想感情。
(2)情节性
情节由两个要素组成:一是时间上的连续,二是因果关系。叙事类文学作品在结构形态上是故事化的,也就是说一部这类作品总要讲述一个或几个有头有尾前后相续的事件,而当故事中出现的前后相续的事件不仅具有时间上顺序呈现的意义,而且建立起一个事件与另一个事件之间的因果联系时,事件就为情节所贯穿,而构成叙事类文学作品。
(3)混响性
所谓混响性指构成叙事类文学作品的语言具有一种“多声部”性。这里的多声部性可以在作品的不同层次上表现出来。叙事文学在描写事物、塑造形象时,既可以通过叙事人的语言也可以通过被叙述人(也就是作品中人物)的语言来进行。当然,叙事文学中,被叙述人语言是从属于叙事人语言的,但由于在作品范围中,被叙述人具有一定的独立地位,因此他的语言并不等同于叙事人语言,从而形成“多声部”的语言现象。
作者与叙事人的分化是造成叙事文学混响性的又一种情况。有些作品中,作者与叙事人在人格上可能不一致,甚至相互冲突。但在作品表层的叙事人话语中我们又的确可以感受到作者的态度,“听”到作者的“声音”,这样在表层与深层叙述的不一致中,作品的混响性体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