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者的行为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那么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是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看你打瞌睡是不是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还有打瞌睡或睡觉是不是写入公司规定。
如果是,没补偿。
如果不是那就有,最好你有员工守则或者公司的规章制度,然后再申请仲裁。
有的职业是不允许打瞌睡的,如不许睡觉的保安的夜班,流水线,精密的工作等。有的职业就无所谓。
不管是什么方式,只要没有恶意,你都应当得到相应的补偿
如果你违反的“规定”明文写入了公司的合法规章制度里了,那辞退你可能就得不到经济补偿金了。
因为辞退你的原因,是由于你的“过错”造成的。
公司规章制度那么严格,看来是上个高度集中精力的工作。安全第一,对自己有好处。
没有也不要沮丧,没什么大不了的。
祝节日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