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是多久

2024-11-04 16:06:5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一般来说,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回答2:

回答3:

  :   (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二)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2年)。   (三)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四)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五)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重新计算。”根据这些规定,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其诉讼时效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   第一,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第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要再次重新计算,且诉讼时效中断不受次数的限制。但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   第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   具体到你的情况,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自己曾向朋友主张过权利,则两年的诉讼时效从你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如果无证据证明,则适用20年诉讼时效期,在借款之日起的20年内可随时直接起诉。

回答4:

 
   
   1、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2年。但是,如可能或已经出现纠纷,应第一时间联系律师,委托律师设计谈判或诉讼的法律策略。
   
   
   2、之后再根据律师的设计,先和对方协商。但协商应当有时间限制,以免超过诉讼时效。一般以1-3个月为宜,再长就不好了。
   
   
   3、如协商无果,则应立即委托律师办理起诉等法律事宜。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
   
   
   
     第七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注意:
   1、遇到法律问题应委托律师处理。未建立正式委托关系之前的律师解答,均不得作为自行处理实际案件的依据。
   2、非专业人士严禁擅自以法律条文或者法学专业文章作为实际案件的处理依据。
   3、如自行处理法律问题,后果自负。
   
       

回答5:

民间借款纠纷本身所具有的特点,导致许多民间借贷案件因时效问题发生争议。民间借贷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对于出借人来说很重要。出借人一定要在诉讼时效内及时解决纠纷,但是诉讼时效的计算也有例外,出借人应当知道哪些情形没过诉讼时效,这样才能做到心中有底。
一、民间借贷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依照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一般诉讼时效制度为2年。特殊的短期诉讼时效为1年,长期诉讼时效为20年。民间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制度一般适用2年的一般时效制度,当借款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为有效的诉讼时效期间。但是,并非民间借款案件就不适用特殊的诉讼时效期间。
实践中,无还款期限的民间借款合同大量存在,这些纠纷的诉讼时效如果符合《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的要求的,可适用20年的特殊长期诉讼时效,而非2年的时效,否则将对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有违公平原则。如果无期限借款合同超过了20年的诉讼时效提起诉讼的,则丧失胜诉权。
二、哪些情形没过诉讼时效
对民间借款纠纷诉讼时效的适用原则,应当坚持作有利于债权人利益解释的原则。在下列情况下应当认定诉讼时效未超过:
1、放弃诉讼时效利益行为的认定。
在民间借款纠纷中,常常存在债务人在借款已过时效后,经过债权人追索并经债务人通过书面等形式重新认可的情况,对此,也应当认定为债务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自愿放弃,此时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就具备胜诉权。
2、分期履行借款合同的时效认定。
分期偿还债务是借款合同履行的一种重要方式,在当事人约定分期履行合同债务的情况下,诉讼时效应当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
三、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无效借贷合同如系由借出人引起的,借入者只须返还本金;由借入人引起的,借入人除了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如果是非法所得,还将被收缴。
发生民间借贷纠纷时,出借人要正确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法院起诉就要在诉讼时效内提前诉讼。对此,就需要了解清楚,法律中规定的民间借贷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而在诉讼过程中,也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的,这样获得有利判决的可能性才会更大一些。
延伸阅读:
怎么对民间借贷诉讼费计算
民间借贷诉讼怎么来举证
民间借贷诉讼证据包括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