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通知的期限是合同上明文约定的,有的公司是一周就可以,看合同怎么写的,默认是一个月.
即使劳动合同解除了,保密协议也不能解除,如果存在解除,那么如果你在解除后,将原公司的机密泄露出来,这会让原公司造成无法追究的损失,显然是不和逻辑的.
保密协议是约定受雇方永久性的不得将原公司的任何机密泄露给他人,否则就是犯法.如果想要解除保密协议,那就意味着,你想泄露这个公司的机密,那你的动机就有问题了.与劳动合同不一样,离开这个公司后,劳动合同会自动失效.
如果原单位拖延办理离职手续,尤其是约定期限后仍然未办理完毕,那么你可以立即离开这个公司,因为约定期限结束后,你将自动与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可以要求单位在通知后30天先行办理离职手续,保证60天内遵守保密协议内容,
当然是按照30天来了,因为是劳动法规定的。而保密协议照道理不应该包含解除协议的提出时间的。既然包含了,为60天,与劳动法抵触,属于无法律效力的条款。一般保密协议的期限是劳动合同的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按照竞业限制,即最长2年。劳动合同期满或满2年后保密协议自动解除。
劳动合同解除和保密协议仅仅从表面上看是不相关的。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从订立到履行过程中可以预见的中间环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正当权益的重要保证。
保密协议,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的信息(即保密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