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财产怎么分?

2025-02-05 17: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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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法律依据
1、《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3、《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二、法律分析
1、丈夫去世了,那么与其有关的所有民事行为归于无效,也就说他们夫妻间的婚姻也相应结束。所以他的妻子在其丈夫死亡之后是有再婚的权利的,其妻子是否再次结婚与她是否拥有继承权是没有必然关系的。

2、其丈夫死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属于其妻子所有,另一半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分配,拥有继承权的家属如下:其妻子、儿子、其父母。(其妻子再次结婚后的儿子和女儿是没有继承权的)

3、分配结果如下:其妻子、儿子、父亲、母亲各占分配遗产的四分之一。

4、有遗嘱的从遗嘱。

回答2:

法定遗产继承的顺序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所以,你,你丈夫的父母,孩子都有继承权的。并且你们三个一般要求是均等分配,如果你们协商好了是可以不均等的,视你们家的具体情况而定,你与你丈夫共同生活是可以多分一点的。
还有不懂的可以继续问我,希望你能够早日走出来,节哀顺变,接下来的生活更重要。

回答3:

第一继承人——第二继承人这样来分 ,但是房产证是只有男方的名字的话,按照法律程序是得不到钱的,还有带宽2W是否立有字据,如果没有,也需要证人或其它证据

回答4:

想问一下,你丈夫立的遗嘱公证过吗?如果公证过,就按遗嘱所说的来继承,如果没有公证过,就应该算是无效的遗嘱,那你就是第一继承人,其他几个孩子都有平等的继承权,不过具体的,你还是找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吧。

回答5:

你好。婚后夫妻丧偶,另一方则继承另一方的财产。婚前个人财产除外。采纳一下吧,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