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路法》以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的轴载质量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及《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国家强制标准(GB1589-2004,以下简称GB1589国标)的要求。根据GB1589国标的规定,本着简便易行原则,在试行计重收费的公路上行驶的货车,其车货总重如超过如下认定标准,则被视为已超过公路承载能力。
——三轮货车2吨;
——低速货车(四轮且最高设计车速小于70公里)4.5吨;
——二轴货车17吨;
——三轴货车27吨;
——四轴货车37吨;
——五轴货车43吨;
——六轴及以上货车49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