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领的结婚证,在湖北能拿到离婚证吗

2024-12-18 02:26:32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你的户口已经迁到湖北,你现在的离婚手续需要在湖北办理,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向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颁发离婚证要经下列法定程序:   一、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二、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婚姻法》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四、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五、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六、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   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在履行上述程序后,婚姻登记员按下列步骤颁发离婚证书:   一、向双方当事人再次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婚姻登记员告知其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法律关系,与子女的关系及各自应尽义务;   三、在《离婚登记处理表》上签名或者按手印。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四、注销双方的结婚证,颁发离婚证;   五、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 申报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办理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领取程序  一、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二、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婚姻法》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四、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五、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六、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 领取步骤发放离婚证的步骤   一、向双方当事人再次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婚姻登记员告知其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法律关系,与子女的关系及各自应尽义务;   三、在《离婚登记处理表》上签名或者按手印。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四、注销双方的结婚证,颁发离婚证;   五、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

回答2:

双方都是四川户口,在四川结的婚,能在湖北打离婚官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