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法规定对企业发生的差旅费,只要和生产经营活动有关,在税务机关稽查时,能够拿出合法的凭证予以支持,就可以在税前扣除。 2、但是这里有个出差补助费的列支问题,无论会计制度和税法对这个问题都没有规定,但是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明确规定,企业以各种方式发给员工的津贴、补助要计入工资总额,超过起征点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3、鉴于上述规定,我建议对出差补助做到应付工资中核算,如果超过起征点,要由单位代扣代缴个税。
没有明确的规定差旅费扣除标准,也就是说可以据实扣除。
据实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