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判了死刑,会不会有赔偿金?

2024-11-26 06: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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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故意杀人,判了死刑,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回答2:

1,判处死刑,同时会判处他赔偿死者家属

2,如果被判死刑的人有属于其个人的财产会执行其个人财产

3,如果没有个人财产,那么这个赔偿不会执行,也不用家里人替他赔偿

回答3:

当然会有。除非被害人家属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赔偿。属于通常20-30万,是当地具体经济条件而定。如果没钱,被告人本人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那就会中止执行。有了财产再说。可以进一步联系

回答4:

是的,会给被判死刑的罪犯一些赔偿金,这是最起码的人道,虽然被判了死刑,但是会有赔偿金的

回答5:

死亡赔偿金是有的,包括丧葬费、多少年的预期收入等等。当然前提是你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否则法院不会主动判决这方面的。
北京这里大概是30~50万,我不知道你那里大概什么情况。但是一般来说至少也有十几二十万,特别困难的地区可能会再低一些。因为这钱也是按照当地水平计算出来的。

如果他本人赔不起,他家里人是不需要代为赔偿的(除非是牵扯到未成年的才会垫付,但是既然你说判了死刑,肯定不是未成年犯了)。到时候一点办法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