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结婚用的婚房不叫“洞房”,而称“青庐”。
从东汉至唐初,古人都是在青布搭成的帐篷里举行婚礼,“青庐”一般设在住宅西南角的“吉地”上,下轿的新娘从特备的毡席上走过,最后进入青庐。司马相如《长门赋》:“悬明月以自照兮,徂清夜于洞房。”
北周时庾信的《三和咏舞》中虽然让“洞房”与“花烛”携手了,“洞房花烛明,燕馀双舞轻”。但这里的“洞房”依然不是描写新婚之夜的。
由于唐代的文人骚客多用“洞房”一词来指代男欢女爱的场所,时间久了,人们便把“洞房”一词专门指代新婚用的卧房了。
中国古代婚礼,完整的婚礼习俗在古代有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但是明清以后,山西各地完整的六礼已经不复存在,如大量地方志中所载的,“婚礼各处不同,大约六礼之中,仅存其四:问名、纳采、请期、亲迎而已,亦有不亲迎者。”
汉族婚礼在中国原为“昏礼” 青庐
成亲.
结发.
洞房..
成亲,只知道这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