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录取100人,但是教育厅给该学校120个符合标准的学生档案,由学校自行选择录取这120人中的哪100人,其他20人不被录取,且只要学校对不录取的20人给予明确且充分的理由,经教育部审查通过,则这20人没有任何理由谴责学校
假如要招1000人先拿1200人的档案再从里面选1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