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本地户口的孩子可以在当地上学。具体办法如下:
1、可以办理借读手续,借读生指不是在户口所在地就读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
2、借读手续由学生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书面借读申请,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提供接受学校同意借读的证明;
3、学校审核、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借读证明;
4、监护人提交的有关材料应与借读证明存根一并保存备查。
对适龄儿童实行免费义务教育,拥有户口可以就近上学,外来工作人员子女可由当地教育部门安排学位,具体如下:
1、可将户口迁到当地。全国大部分地区拥有60平方以上房产即可以落户,拥有房产后建议将户口迁到当地,享受就近入学待遇;
2、可与相关学校联系。如只拥有房产证,可与房产证当地义务教育学校联系,在尚有学位的前提下,有接收就近入学可能;
3、与当地教育部门联系。在没有户口但在当地长期居住工作的情况下,及时与当地教育部门联系,安排义务教育学位,有就近上学可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
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