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有良心还不够,还要讲究真实性。第一条,那个拿借条的人后代不认识,真假难辩!第二条,字体是否是真的,你对照你爸的老字体鉴定是真的吗?摸仿成真很可能。第三条你爸借款时有无傍人作证,地点在那,为何借款?笫四条你们后代没听过老爸讲过?或是亲戚们一点儿也不知晓?以上四条要是有根有据,前人负责后人还理所当然。在四条中有质疑?必须让被借方拿出真凭实据,并要法定方给以证明才可还款,这样的事例人间还少吗?
还是从这位律师的角度考虑问题吧。不要有契约精神,也不要给任何人借钱,哪怕是对方求爷爷告奶奶,也不要把钱借给对方,这是因为律师已经给你明说了,因为你父亲已经去世,你可以以任何理由否定这张借条的真实性。同时,你也可以采取一切措施销毁你父亲留下的一切字迹和痕迹,就像你父亲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有此位律师的如此过招,建议所有人不要给人借钱,因为钱会花掉,会转移,不像其它物质一样。同时借条容易篡改,伪造,丢失等等因素,欠债人可以以任何理由否认借过钱。还是把你的口袋捂住,不要露财。
假如这个借条是真的,而且父亲确实又没还,但是子女并没有继承父亲的遗产——也就是说,父亲没有遗产可继承,或者说父亲借钱是用于非正常支出,譬如用于赌博,子女是否可以拒绝偿还? 个人觉得,这件事是这样:父亲与子女是各自独立的民事责任人。如果子女有继承父亲的遗产,子女就有代父偿债的义务;如果有证据证明,父亲的举债用于非正当的支出,子女也有理由拒绝代父偿债。
父亲去世多年,拿来借条。就是已经多年了,现在有规定经济案过两年不提好像是作废了。但是因特殊原因,人家当时也没好意思提,现在才提岀来,应该怎么办,应该还人家,我也相信是真实的,当时你家有难,人家借给你们渡过了难关,父母去世了,人家也没好意思提,这么多年过去了才提这事,你不还还有人性吗。
假设借贷关系成立,那还要看遗产是多少,如果儿子继承遗产,才有还钱的义务,而且也是仅仅局限于遗产范围之内,否则没有还钱义务。尽管是父子,但也都是独立的自然人,各自承担债权债务,什么父债子还,那是古时候的传说,没有法律依据。
只要证明是合理借钱一定要还,但是这个事件有疑点,1.这个人不认识2.父亲去世多年,他当时知不知道你父亲去世,如果知道,拖延多年,有问题。所以要多问问亲戚朋友有没有认识的,还有了解一下他父亲和要钱人怎么认识的,有没有共同认识的人。并且多询问借钱的细节,多打听这个人的人品,不是说人品不好就表示借条是假的,但是有可能。比如其父亲还过钱了,但是借条没有收回,所以要确认,并不是要赖账。
过了时效的债权,无法通过诉讼来主张债权,法院不受理。欠债人如果认可,可以还钱。上述情况,继承人如果知道老人欠别人钱的事,应该还。子女不能为了遗产让死去的老人背负骂名。如果确不知情,由对方举证。对方能找到证据就从遗产中拿出还钱,对方找不到证据,可以不认为有欠债。
和父亲几十年的相处应该有答案,如果借钱是真的,却各种证据不足,你却还钱了。那是给你祖荫积德。如果父母一生有从不借钱的习惯,对方却有各种证据。那是冲你来的,各种证据理由都是借口。你更要妥善处理,既不得罪人,也不能懦弱。
首先打赖欠帐人的特性。别说爸爸以死,不死也不还。找律师说超二年就不用还了。二年内你家困难,二年后你家有了,律师说超出了时效,借你家钱的人有多倒霉呀,上那说理去,他娘的。
这个情况不好确定。极有可能这个钱早已还了,我有亲身经历,向朋友借过两次钱,我都提前把借款还了,我要收回欠条时,朋友说哪有欠条早就撕掉了,究竟欠条撕没撕丢没丢只有他自己清楚。这个情况既然父亲去世多年了你可以不要理会。不是赖账!
应该首先确定是不是他父亲借的,如果真是,父债子还。应该还别人。如果不确定,让追债人除了借条外,还有没其他的人证物证。如果有事实确凿,仍需还别人。如果没有就让他起诉好了。不能别人一要帐,就赶别人走。万一真的欠别人钱怎么办?再说他父亲生前为人如何,有没有欠别人帐的可能性。作为家人见到讨债人心里应该有个情况大概。
做人做事凭良心就行,如果确实是你父亲笔记,就还吧,如果困难,可以说明一下,但是一定不要赖账,这是人品问题。我认识一个老人,他儿子去世前,把所有欠账的都叫来确认,最后老人去给人当保姆还账,做人真是杠杠的,快70岁的老人呀,真的让人敬重。
值得怀疑,如果不是赌账为什么要等多年后才来要帐,还有他要帐你可让他找法院向你传换,既使是正规欠债,你很多不懂,至少向法院说明情况,能够说够理由,才能理会,因为这种事不拿没有一点说不过去,法律是公正的。
应该还,如果没有的话,人家怎么会来找你呃,不去别家要帐,而且笔即是真的,这是遇然的事,人家当时是想不要了的,但他家也可能遇到什么困难,这时古人有句名言,人穷思旧债,才来要的,、人借给你父亲是最你父亲的信任,证明是好人,来讲是要还。
自己推自己,最简单的,你的人情往来你的孩子会知道吗? 以前父辈在农村的亲属,特别是他们那辈的堂亲,到子孙辈,基本都不认识了。特别现在人员迁移比较严重,以不认识来拒绝,最基本的品行都不过关。不管是从法律角度,还是从情理角度,负债人的儿子都可以不用还这笔钱,请问这对于债主公平吗?有没有为债主考虑过呢?如果都是这样,谁还敢借钱给别人?因为万一对方身亡,这笔钱就有去无回了。这倒也给我提了个醒,一般我是不会轻易借钱给别人的,而我自己无论有什么困难,我也从不向别人借钱。但是当别人真的向我开口借钱的时候,我把钱借出去,都不好意思要对方写借条。看来以后要注意了!
如果有人证物证的话,肯定是要还的,但是也不乏有人造假,肯定证据要是很有利的证据,不然这也死无对证啊,万一是有人找人过来做假证呢对吧!
首先得从字迹上面确定这份借条的真实性,再来决定是否还钱;还有就是借条的时效性,如果借条已经超过三年以上,那么它已经不受法律保护,你也可以拒绝还钱。
你可以和你的家里人核实情况,如果你的父亲真的借了别人的钱,就一定要还给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