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尚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对男女双方间的关系只能按同居关系处理,一方死亡后,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不予支持,但若符合《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对不符合《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应就同居生活期间所得财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进行处理。
两种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第一种是依靠被继承人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依靠被继承人扶养,是指全部或主要生活来源依赖被继承人的提供。缺乏劳动能力,是指尚无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病残而丧失原有的劳动能力。第二种是对被继承人生前扶养较多的人。即指在被继承人生前对其在经济上资助、生活上扶助的继承人之外的公民。这种扶养不是法律上必须履行的义务,而是出于道德心,自觉自愿提供的帮助。
望采纳,谢谢!
没有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分手之后对于财产怎么分割
一、如果双方有财产归属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因此,法律不干涉当事人就同居期间做出的财产处分,当事人的内部财产关系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当事人就同居期间的财产权益做出的书面协议可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均应依约承担相应权利义务,该协议可作为司法机关处理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依据。
新婚姻法规定,没领取结婚证,但存在事实婚姻,同样享有分割财产和遗产的权力。
94年1月1日以后,法律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你们只是同居关系,不是夫妻关系,所以不存在相互继承遗产的情况。但是同居期间的财产还是可以要求分割的。除了明确属于个人的财产和归属于个人的生活物品之外,剩下的财产可以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就看谁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在其中所占份额较多了,没办法证明的,基本上按照一人一半分割。
94年以后,法律上就不认可事实婚姻了,你们之间不发生相互继承的事实。